关于启动省属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教人[2000]154

省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为培养和稳定我省高校优秀骨干教师队伍, 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 促进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成长,我厅决定正式启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资助计划,采取科研立项的形式资助省属高校中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有一定科研能力的35周岁以下在职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资助范围包括所有学科。今年首次资助省属100名左右的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并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科研经费6500元左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左右,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资助计划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 省属重点高校每校限报7项,其他本科学校限报5项,专科学校限报3项。各高校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项目,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申报项目的准备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上报。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并同时提供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高校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由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后,按限额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由省教育厅人事处和科研处成立的计划项目评审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报项目批准后,省教育厅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核拨到有关学校。资助对象应妥善使用好资助经费,做好该项目的研究工作。省教育厅将根据资助对象的项目研究情况,适当开展重点资助和跟踪资助。

四、学校报送申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报送《申报省属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汇总表》及软盘(EXCEL格式,见附件二)。

五、请各高校于1211前将每位申报人的申报表一式四份和数据库软盘报送到省教育厅项目资助计划评审办公室(地点设在省教科大楼四楼)。每个项目收取评审费100元。

联系人:省教育厅人事处:周元、廖文秋,联系电话:2827203--3211

教育厅科研处:梁祥君,联系电话:2827203--3098

   

 

                                                         安徽省教育厅

                                                     OO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